我院2019年年初设立了包括社会信用研究中心、人口发展研究中心、节能低碳研究中心、基本公共服务研究中心、产业发展评价研究中心、公共投入绩效评价研究中心、全过程咨询研究中心、项目投融资研究中心、ppp咨询研究中心、风险评估研究中心、bim应用研究中心、智慧咨询研究中心在内的首批12个研究中心。
3月4日,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出台,明确了研究中心的运行机制和鼓励政策,为研究中心下一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。
我院研究中心实行主任咨询师负责制设主任咨询师1人,负责管理研究中心业务工作。研究中心人员不受行政体制限制,采用开放式研究,人员采用内部邀请、外部聘请等方式管理。(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