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区市海洋发展(主管)局及业务科室负责人、项目申报单位(含孵化集聚创新类子项目)项目负责人、财务负责人等约100人参加了培训会议。
根据财政部、国家海洋局《关于“十三五”期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的通知》(财建〔2016〕659号)、《关于批复青岛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复函》(国海科字〔2016〕494号),青岛市2016年获批第一批全国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。
本次会议旨在充分发挥国家专项资金的创新示范引导作用,明确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验收工作的相关要求,确保项目按照批复建设任务完成相关目标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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